加班举证及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举证规则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举证责任倒置
TIP
指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本应由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责任,转移到了另一方。例如,在通常的法律程序中,原告(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被诉的一方)的过错或责任。然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被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责任
- 仲裁庭或者法院确定举证责任
-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加班举证
- 劳动者应对存在加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能证明加班的直接证据,比如加班申请单的保存、考勤表的留存
- 证明加班的间接证据的搜集,比如录像、证人、出差时酒店、机票记录
- 如果有其它证据证明单位有考勤制度,则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推向单位
- 用人单位
- 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 用人单位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考勤记录,则可推定职工所称的两年以内的加班事实成立
未及时举证的法律后果
-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加班费仲裁时效
- 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不受一年时效限制
- 用人单位只需对(员工申请仲裁之日起往前推算)两年内的加班费支付记录承担举证责任,超出两年的按照"
-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劳动者提供证明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
- 单凭考勤记录并不能完全证明劳动者处于加班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