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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度

法条依据

  1.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标准工时制度

  1.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3. 保证员工连续休息24小时

TIP

以上三点必须同时满足

单休不一定违法

每周6天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单天不超过8小时,总工时不超过40小时,周日休息一天,也符合标准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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