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生效要件
主体适格
用人单位:
- 集团公司或母公司与子公司规章制度不能通用
- 母公司制度要适用于公司,需要在子公司履行法定程序
实体要件
- 内容合法
不合法的法律后果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员工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 公平合理
- 可执行性
程序要件
1.民主议定
征询意见、协商确定是选择关系还是顺序关系,具体查询所在地区规定
征询意见
- 职工代表大会
- 全体职工
协商确定
- 工会
- 职工代表
TIP
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例如《规章制度民主讨论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征询意见函》,《规章制度协商确定会议纪要》等来证明程序合法
2. 公示告知
公示或告知的目的
证明员工已经知道并了解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示告知方式
- 公告栏公示
- 电子邮箱、网站、公司管理系统等
- 会议形式
- 培训形式
- 考试形式
- 印制成册发放的形式
- 文书确认的形式《规章制度告知确认书》
- 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使用
TIP
告知方式的重点在能不能证明已告知员工,否则依据未告知的规则制度对员工作出处罚,员工可以主张程序不合法
哪些制度需要经过以上程序
-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 修改规章制度时,也需要经过以上程序
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冲突
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劳动者有权选择对其有利的劳动合同的约定
